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发布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情况。其中,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对个人一律不予出具。之前,无违法记录证明开办流程: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第二条 第一款 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