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在离婚期间不让见孩子,如何应对? |
释义 | 离婚期间,父母有权探望子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行使探望权方式由当事人约定,无协议由法院判决。若探望不利于子女健康,法院可中止,消失后恢复探望权。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期间,男方不允许见孩子,女方可以与对方协商,行使探望权。若法院将孩子判给男方,男方不允许女方见孩子,女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拓展延伸 应对离婚期间男方限制探望权的有效策略 应对离婚期间男方限制探望权的有效策略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及时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合法途径。其次,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态度,尽量与前配偶协商达成共识,争取孩子的探望时间。同时,积极收集证据,如通信记录、见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此外,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期间的临时探望权,确保自己能够与孩子保持联系。最后,如果情况严重,可以考虑寻求法院的干预,要求制定具体的探望计划,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与前配偶保持合作,维护孩子的权益是应对此类情况的有效策略。 结语 合理运用法律手段,与前配偶保持合作,维护孩子的权益是应对离婚期间男方限制探望权的有效策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态度,并积极收集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期间的临时探望权,确保与孩子保持联系。如情况严重,可以寻求法院干预,制定具体的探望计划,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是最重要的,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的原因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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