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一定是酒驾吗 |
释义 | 行为人若有肇事逃逸的行为,不一定会构成酒驾,清醒状态同样可以构成肇事逃逸。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一、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条件如下: 1、存在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为; 2、造成了交通事故; 3、行为表现为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 二、碰到人车不走算逃逸吗?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应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不仅要看行为人的供述,还应从肇事当时的时间、地点、路况、行为人具备的知识、经验等方面客观地评判其是否明知,从而确定其是否构成逃逸。 第二、考察行为人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既包括逃避刑事法律追究,也包括逃避民事法律追究、行政法律追究。 第三、考察行为人客观上是否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只有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前这一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方能成立本规定中的“逃逸”。 三、弃车逃逸算不算肇事逃逸 算。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在途中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各种行为,比如弃车逃离,因逃逸致人死亡。交通肇事之后,如果肇事者为了逃避处罚或者是赔偿责任而选择逃逸,可以判断为交通肇事逃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