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在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收益等均为共同财产。除非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