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种类分为成约定金,即合同成立时的定金;证约定金,即证明合同的定金;违约定金,即签订合同后违约的定金;解约定金,即解除合同的定金;立约定金,即为签订合同而先交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联法条法条释义沿革信息裁判37篇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