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人在东莞买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释义 |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最新发布的限购令,外地户籍的需要在东莞买房的话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三)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 (四)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二、交易转让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执行时点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时起执行。 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或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网上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一、上海买房限购政策 1、本地户籍(1)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2)上海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上产证。(4)限购政策(2011年1月31日)前上海籍购房人各自和父母共有2套以内住房(≤2套)提供关系证明,可不计入购房套数。2、外地户籍(1)在上海市范围内家庭名下无任何住宅类房屋且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宅;(2)拥有1套及以上本市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3)无法提供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满60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沪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4)外地户籍成年单身,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外地未成年人限购。注:因政策偶有调整且上海各区域具体要求略有差别,如需了解更加具体的内容可咨询各房地产交易中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