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垃圾房离住户太近对谁投诉 |
释义 | 可以先向小区提出申请:要求停用该垃圾分类房或将该垃圾分类房迁至别处。如若协商不成,小区居民可以联名出具一份《不合理垃圾房拆除请求书》,提交至社区处并表明诉求。若小区拒不配合,可向当地人民政府进行投诉。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之后会有政府信息公示表公示出来解决方案,来解决垃圾房离住户近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小区垃圾分类房距离居民楼300米到400米左右的位置,设置是比较合理的,不能距离居民楼太近,不然很有可能会影响到日常生活。而且最终的距离也是根据垃圾分类房选址时所使用的距离,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的。 在今年5月下发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指引(2020年版)》中,建议每150 ~ 200户设置1个固定斗站,服务半径不超过70m。垃圾收集容器的数量可以根据各种垃圾的数量合理设置。 可以看出,规定并没有明确垃圾桶与居民的距离,但提到了垃圾桶的服务范围应该在方圆70米以内。至于离家太近的垃圾桶,不如和物业沟通,适当调整。 建议《条例》中垃圾投放点的设置规模为每300 ~ 500户设置一个分拣驿站,即垃圾分类投放点。建筑面积可根据社区的空间布局、场地条件和功能要求确定。 也就是说,虽然有明确的数量,但是根据每个小区,尤其是那些小小区的大小不同,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设置垃圾点。 法律依据: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 ①住宅小区内的垃圾房应与建筑主体间隔10米以上。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平方米,与住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易清洁材料,并配置排水设施。 ②垃圾转运站建设宜独立占地,新开发区、工业区、新建大型住宅区、高层楼宇、旧城改造等区域可考虑附建式,确买无法选地,可考虑选在绿地、山边等区域或建地下式、半地下式。 ③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小区垃圾房距离住宅主体10米以上,而且垃圾房要设置在住宅主体的下风口处,采用封闭装置,并配置排水系统。同时为了减少垃圾清运对居民的影响,垃圾房最好靠近市政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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