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局长和所长有什么差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二者行政级别有区别: 派出所所长应该是乡科级副职或股级正职干部;县区公安局局长是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 2、二者权限有区别。 主要是: (1)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派出所要服从所在公安局的领导,当然派出所所长要接受公安局局长的领导; (2)派出所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少数治安案件除外),但公安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办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可以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处理; 也就是说,公安局长的职责与权限,比派出所长要大的多。 3、二者岗位职责有区别: 派出所所长负责主持派出所的全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全所民警深入调查研究,熟知管辖区的治安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基础工作。 (1)、严密户口和治安管理。 (2)、切实摸清重点人口底数,落实教育管理措施。 (3)、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4)、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治安员。 (5)、做好“四防”安全,维护管辖区的治安秩序。 (6)、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调查重大刑事案件。 二、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维护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的职权,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上报材料要事实清楚可靠,处理问题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三、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政策和业务,要有计划安排和检查督促,使每个民警逐渐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四、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联系群众,征求意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 五、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既要严要求,又要善管理。 公安局局长主要职责范围: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公安工作的政策。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侦查工作,处置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开展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依法承担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六)依法进行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承办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七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第八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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