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主要问题和缺点有哪些 |
释义 | 在公务员的政审和撰写个人总结材料时,应该客观地描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在描述优点时,重点强调所做的事情及其成果,如关注社会公益、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而缺点则需要换一种方式表述,重点强调自己需要改进的方面,如工作经验不足或思想政治学习不够等。这样做可以更加婉转地展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改进。 法律分析 一、在公务员的政审和撰写个人总结材料时,应当尽可能客观地描述自己的优点,而将缺点写得更加客观和婉转。也就是说,优点多说说自己所做的实实在在的事情,比方说:关注社会公益,先后组织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拓展学习,在省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等。 二、缺点当然也要说,但要换措辞方式,从反方向表述。比方说:想说工作经验不足,你可以说“虽然在大学期间参加过一些社会实践,但是很少涉及具体机关工作,所以工作经验还是需要不断积累”;若想说思想政治学习不够,可以说“虽然积极参加并广泛开展思想政治学习,但对思想政治理论的研究深度还有待加强”等。 拓展延伸 撰写个人总结材料如何客观描述优点和缺点? 在撰写个人总结材料时,客观描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是非常重要的。优点应该用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例如在工作中,自己的协作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等优点,可以帮助自己在工作中更加出色。而缺点则需要用相对客观的方式来描述,避免过于主观的表述。例如,自己在时间管理方面的不足,导致在工作中有些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同时,也可以提出一些改进的措施,例如制定更加详细的时间计划,提高工作效率等。 在法律分析方面,法律条文的准确理解和运用是至关重要的。对于法律问题,需要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以找到问题的本质和最佳解决方案。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语言表达能力,将法律条文运用到实际问题的解决中。在法律实践中,还需要时刻保持谨慎和客观,避免过度主观的判断和决策。 结语 在公务员的政审和撰写个人总结材料时,应客观描述优点和缺点。优点应强调实际做事,如关注社会公益、参加公益活动等;缺点应换措辞方式,从反方向表述,如工作经验不足可以说自己在大学期间缺乏社会实践经验;思想政治学习不够可以说自己对思想政治理论研究不够深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