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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父母百年以后,万一我离婚了,父母名下的财产会不会被当做共同财产被另一方分割
释义
    和你未来的老公签订财产协议,另外再让你父母立遗嘱,这样双保险。
    一、与男方的财产协议。
    协议直接约定你继承来的财产归你自己个人所有,与男方无关就可以了。双方签字写日期,必要时可以办理公证。
    二、父母的遗嘱。
    你父母先写好遗嘱,明确遗产只由你继承,与你未来的配偶无关。必要时,可以办理公证手续。
    至于你说的叔叔伯伯以及他们的子女有没有资格继承你父母遗产的问题,只要你还在,他们就继承不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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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7: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