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经过一定期限的刑罚执行后,通常至少要一半的刑期,遵守监规,服从教育和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对其释放不再危害社会,那么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会有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要撤销假释收件监;如果都遵守规定,考验期满则视为执行完毕。假释和监外执行不一样,监外执行通常是保外就医等特殊情况。犯人办假释需要什么条件《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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