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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告送达后几天开庭
释义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邮寄的法院传票不接收会怎样
    拒收法院传票后果为法院可以强制传唤到庭或者缺席判决。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拒收法院传票,法院会将传票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处,在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产生与签收传票同样的法律效力。
    二、被起诉人失联怎么办
    如果告一个人,但是无法找到对方。法院起诉找不到被告人的,可以公告送达,然后缺席判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三、离婚诉讼开庭一方不到场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开庭一方不到场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
    1、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3、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结案时间如下: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3、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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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