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分9个层级。分别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乡人民代表大会、民族乡人民代表大会、镇人民代表大会。 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省级以下的行政区划可能名称不同,比如自治州、自治县、牧、旗等等,但是都有和省内相对应的名称,级别是明晰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设区的市,一般街道一级是没有人民代表大会的,因为街道办本身不是一级政府,而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工作机构,它只有区人大常委会设立的派出工作机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据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法律程序,由选民在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地方各级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国家权力机关,并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