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所谓70年指的是 土地使用权 ,并不是 房产所有权 。 2、70年后,房子还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 3、70年后,国家可以有两个选择,其一,继续 出让土地使用权 ,你再交钱。其二。国家收购你的房产,但要有折旧,国际惯例是2%/年的折旧。 4、目前房地产商为了赚钱,基本不搞百年大计。房子能住50年的绝对是良心屋了。 5、地方政府往往喜欢大兴土木,借公共交通等等搞各种名目的建设,而70年内拆迁,你可以获得补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