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续教育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释义 |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学历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主要有两项有期限限制,分别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和继续教育扣除期限,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而根据法律规定,在学历教育期间,纳税人在国内接受继续教育的费用按每月400元的固定金额扣除,同一学历的扣除期不得超过48个月。 以上就是关于继续教育扣除期限的相关内容的分享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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