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太原对佩戴头盔规定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采取加装定位装置或其他安全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佩戴头盔的好处 1.因为头盔光滑的半球性,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的变形或裂纹以及护垫,又起到一个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 2.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容易让其他车辆驾驶员注意到。 3.一个好的头盔相当于保命符。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 不佩戴头盔处罚情况 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摩托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头盔是一种摩托车驾驶员配戴在头部的保护装置。其作用主要是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驶员的头部,阻止或减轻事故对驾驶员及乘坐人员的伤害在关键时刻可以挽救其生命。 法律依据 《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采取下列措施,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一)佩戴安全头盔; (二)加装定位装置; (三)其他安全措施。 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