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河南省婚假是21天,根据相关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8天;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亲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天。 具体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8天(不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