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骑代步车上还有三个老人在路上正常行驶然后被追尾了,请问是那个司机全责吗? |
释义 | 老人被车撞了,对方全责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骑电动车闯红灯被车撞了,要不要负全责? 老人闯红灯被车撞了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如果被车撞了,应承担事故的主要或者同等的责任。电瓶车撞红灯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承担全部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双方发生事故,不论是电动车还是机动车或者行人,闯红灯的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但也要看对方的情况,例如对方有超速、无证驾驶、酒驾等违法行为的,也要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对方没有违法行为的,闯红灯的就要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从交通法律来讲,机动车的无责赔偿不是承担责任而是照顾弱势群体,一些情况下无责机动车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民事赔偿额。 老人骑电动车闯红灯被车撞,要负全责吗? 骑电动车被撞对方付全责的,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一老人横窜县城马路,被车擦撞伤,司机全责,对吗? 撞了老人一般的处理:1、发生撞人交通事故的,首先应该保障伤者的生命安全,如果伤者伤情较重的,应该立即报警和打120救护电话,等待救护;2、如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由交警部门在进行必要的调查后来认定事故责任,之后再处理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大型卡车正常行驶,被电动汽车追尾,请问如何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赔偿事宜可协商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在人行横道上正常行驶,撞死一个没有头盔骑电瓶车的人。你想坐牢吗? 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坐牢,不构成犯罪的则不会坐牢。《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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