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公司的银行账户都具有基本户、一般户和临时验资户3种账户。不同银行账户的注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注销公司银行账户须按照注销顺序逐一进行。先是注销临时验资户,然后注销一般账户,需要将剩余资金转入其他同名账户或基本账户,最后是基本账户的注销,办理完最后的基本账户注销基本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