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 准生证 、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 身份证 号、 产假 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