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正在进行中。改造项目位于烟台市祥和市场,东侧为西粤北路,南侧为油城八路,西侧为高凉中路,北侧为官山五路。本工程对祥和小区橘洲西路、橘洲东路、橘洲二街、橘洲三街等4条约2200米长街坊路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并新建人行道、植草砖停车带、树穴,修复破损混凝土路面,新建雨水管及疏通管道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市、镇的发展布局,功能分区,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各类专项规划等。规划区范围、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防灾减灾等内容,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总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