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有规定,被执行人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节的,可延长。因信名单的时间也可能是3年、4年和5年。失信期两年的规定解除后,但限制高消费仍然不取消,依然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购买非经营性车辆、买房、贷款等高消费行为。其实,对被执行人的限制仍然较为严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