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信人一定要每年拘留两次吗 |
释义 | 失信人并不一定要每年拘留两次,只有其违反法律规定需要被拘留的才会被拘留,否则仅仅是因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是不会被拘留的。 所谓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一、父母征信黑名单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父母征信黑名单不会影响到子女,如果严重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么,会影响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也不能出国留学,其他高消费的行为也会被限制。不过,如果子女已经成年,成为经济独立的个体后,父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他们的影响就没有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二、多久不执行会成为失信人 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义务,不执行就会成为失信人。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在证信系统记录,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三、失信人员能否办理房产证 失信人员不能办理房产证。最高法明确规定,失信人员不允许购买不动产,买房子的时候,不管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都需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已经被列为了失信人员,通过身份证就能查得到,买房时会受到限制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才应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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