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办理什么时间办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中午有人坐堂值班)双休、节假日有人值班 二、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受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三、嘉兴合法稳定居住居住证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第十六条第一款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第二款前款规定的居住时间自申报居住登记之日起计算。属于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投资创业、引进人才的,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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