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职人员被开除自什么之日起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该公职人员就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该规定是对公职人员的一种处罚,是为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和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十六条 公职人员被开除的,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公职人员受到开除以外的政务处分,在政务处分期内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政务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不再受原政务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的,不恢复原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薪酬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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