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人嫁给日本人,国家不强制改变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只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就具有中国国籍。即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也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也具有中国国籍。 不过中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若是选择其他国家国籍,需要退出中国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申请退出中国国籍的,需到办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如当地市、县公安局,或者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获得批准时,即丧失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