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公积金如何提取,提取条件有哪些
释义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3、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4、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8 5: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