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院医保结算流程:经过护士站查看是否有出院带药并确认出院结算时间及相关事宜;携带住院押金收据,到住院处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也可以直接携带相关资料到出院窗口办理结算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