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民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并且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同时,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一般可以通过信访渠道行使。严禁把人民群众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较交给被揭发、控告的单位或本人。对揭发、控告、申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应依法处理。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正当要求,采取官僚主义态度和顶着不办的,应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