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社保全部由公司承担做账一般不可以直接入管理费用。单位缴纳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实际上是给员工再次支付薪酬。因此这部分支出应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反映,最后通过结转或提取列入成本费用。具体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货,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