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怎么证明不知情 |
释义 | 法律分析:肇事逃逸怎么证明不知情:这样的情况必须要拿出不知情的证据。出了交通事故,你不知情,在交通队来看不是理由,出了事故对方报案,而你离开了现场,法律上就属于肇事逃逸,法律不管你是否知情。 一般交通队确认了你的责任,你自己也认可了自己的责任,事故处理的方法:如果无法恢复事故现场,事故责任明确、损失不大,交通队一般会让肇事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签字后,就可以领回肇事车辆(如果车辆被扣)。如果不服,可以凭认定书去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四)“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 (五)本规定所称的“一日”、“二日”、“三日”、“五日”、“十日”,是指工作日,不包括节假日。 (六)本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在内。 (七)“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八)“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设区的市公安机关”,是指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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