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费,暖气费一般是单独算的,由谁交纳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一般物业费由租房人交纳,暖气费房主可以和租房人协商具体由谁交纳。房主和租房人谁交都行,只不过是都在房租上了。如房主交,则把全年的暖气费,平均加到每月的房租上,正常房租参考当地的房屋出租价格;如租房人交,则正常出租房屋就可以了。 如果没有约定,按照谁消费谁受益的原则,决定暖气费谁交。也就是说,租客是消费者和实际受益人,暖气费用应该由租客来交。 暖气管道漏水谁负责 公共供热管道漏水,主要看这漏水的管线由谁管辖,应该是谁管辖谁负责维修。 若是楼道暖气管漏水应该由物业负责。暖气管道入户部分属于业主自己负责,像楼道这种公共区域的,属于物业负责。不管是否缴纳了开口费,这个楼道里的维修保养依然是属于物业职责范围。 这个管辖范围一般在供暖合同中要做出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诿。现在发生管道漏水,应该查看合同,明确职责,明确该由谁来负责维修。 若是合同没有规定,一般习惯做法是:循环水供暖管网,供热公司的管辖范围到用户的楼头入口装置的第一道阀门。从门后法兰开始,由物业公司管辖。 租房子水表坏了谁承担 租房期间水表坏了一般是由出租人负责,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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