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9年工龄和30年工龄退休有何区别 |
释义 | 29年缴费年限比30年缴费年限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稍低。同省、缴费工资指数相同情况下,缴费年限29年比30的稍低。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办法,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每多一年就多1%,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因为多1年储存额增加而相应增加。 工龄30年退休规定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九条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二、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三、解放后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及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解放前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派国内外学习业务者,如有确实证明,除学习期间不计工龄外,其调派前与回本企业后的本企业工龄,得合并计算。四、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本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五、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员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六、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七、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六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六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八、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下为反对其统治压迫而被迫离职,在离职期间被敌伪及国民党政府监禁仍继续斗争者,其在监禁期间及离职前与复职后或转入其他企业工作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 工龄30年与28年退休工资区别有什么 工龄30年与28年退休工资区别是两者的年限不同,年限越长,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就越多,退休以后的养老金相对就高一些。从养老金计算公式来看,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因此影响养老金的因素有:退休上一年度职工月均社平工资、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和计发月数。假设同年50岁办理退休可知其两人退休前一年职工月均社平工资和计发月数相同;工龄分别是28和30年,则可以得知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知;假设两人社保缴费都是20年,所以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同,则两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都相同,差别只会出现视同工龄年限上。 30年工龄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标准(一)工人收入标准工人收入标准: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特优津贴等构成。1、基本工资: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事工人工作,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 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评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 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 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二)工人退休金标准1、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2、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3、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4、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 29年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8、试用期间不计算工龄。 29年工龄病假如何计算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 病假工资比例 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 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一)连续工龄不满二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60%;(二)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70%;(三)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80%;(四)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90%;(五)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前述计算基数的100%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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