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理费提取比例为投资额多少 |
释义 | 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收*100%; 管理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从会计的角度没有限额,因为是企业的合理的管理费用的支出,都可以进入当期的损益,不需要和营业收入去配比,如果一个企业几个月都没有收入,但这几个月如果是合理的管理费用支出,当然就可以做账务的支出处理,不论事从会计准则还是税收法规都是可以进账,并做当期损益处理账务。 (一)管理费用率分类 1、年管理费用率:年收入和年管理费用 2、月管理费用率:月收入和月管理费用。 (二)销售部门 1、营业费用,金额不大,一次性列支 2、金额大,分期摊销 (三)管理部门 2000元以下,列支: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低值易耗品-四口交换机(数量金额式)。 一、管理费的收取 (一)一般的设置方式 基金合同通常会约定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实收资本总额的X%年费率计提。管理费支付时点可以为基金成立之日起、每日计提(产品成立日不计提)、按月/季/半年支付或运作结束之日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实际约定为准。 (二)通过管理费的设置实现对投资人分档收益的目的 由于禁止保本保收益的监管要求,诸如原来一些基金管理人通过在募集资料中约定,投资额在100万≤X<300万的,享受9%的年化收益;投资额300万≤X<500万的,享受9.5%的年化收益;投资额X≥500万的,享受10%的年化收益等方式则不被监管允许。 故此,一些基金管理人从管理费的约定入手,进行分段收取管理费的安排。如投资额在投资额在100万≤X<300万的,收取2%的管理费;投资额300万≤X<500万的,收取1.5%的管理费;投资额X≥500万的,收取1%的管理费。从而实现分层收益的目的。 (三)递减的管理费 考虑到基金因对外逐步投资在后期管理的资金将逐渐减少,管理费的约定采取递减的模式。如在前2年委托期内,管理费为委托资金总额的2%/年;第三年的管理费为委托金额的1.5%/年;第四年的管理费为委托金额的1%。 二、法律咨询 网友:请问律师,私募资金管理费的平层产品有什么收益条款的设置? 律师:1、仅约定业绩比较基准,并强调该业绩比较基准并非对投资人保本保收益的安排。此外,需特别注意的是,对于私募股权基金,部分托管机构不认可基金合同中约定业绩比较基准,会认为存在保本保收益的可能性。 2、门槛收益(即基金管理人取得业绩提成之前,必须达到的最低的收益率,如10%)+后端分成,即对于超过门槛收益的部分,管理人分取20%(具体比例由投资人与管理人协商确定)。 3、约定业绩比较基准+门槛收益+后端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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