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以此作为山西省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1月至12月,以2448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出300%的,以12242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山西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确定。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对应金额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