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的重要会计证明书,也是记录销售人员纳税义务和购买人员收入税额的合法证明书。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两者的区别如下:首先,发票印刷要求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其次,发票使用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再次,发票的内容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第四,发票的连接不同。专用发票有四个联次,七个联次两种,而普通发票则只有三联一种。最后,发票的作用也不同。专用发票不仅是购买双方收到支付的证明书,还可以作为购买者扣除增值税的证明书。普通发票除运费外,收购农副产品,废弃物资按法定税率扣除外,不予扣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