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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的名字有哪些
释义
    1.其他公司的设计已经注册商标,依法受到《商标法》的保护,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侵犯其商标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根据《商标法》第57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商标权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3.你公司的设计若只有形状、色号与对方公司的设计不一样,其他的产品性质、用途等都一样的话,你公司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如果你公司不是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或你公司的产品能够显著区别于其他公司设计的产品,不易发生混淆,则你公司不构成侵权,你公司可以此抗辩。5.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你公司构成侵权,你公司不仅要赔偿对方公司的损失,还可能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6.如果就有关侵权与否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请求工商管理部门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商标侵权有哪些表现形式,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有: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商标的侵权行为有:1、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
    侵权商标侵权诉讼标准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商标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的界定有哪些?
    没有明确规定,要看具体情况,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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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7: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