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议和复议的意思是什么? |
释义 | 复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的行政机关提出重新处理的申请,接受申请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应决定的行政救济活动。 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院复议是什么意思? 1、行政复议一般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 2、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申请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管辖权限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从而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指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认为的,作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机关。 根据不同情形,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也有所不同: (1)申请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直接申请复议的,该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申请人;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该组织是被申请人; (4)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引起行政复议,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5)作出行政行为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章至七章 该内容由 王亚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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