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开口去哪个部门申请 |
释义 | 住建局。 道路开口注意事项: 1、住建局负责拟建建设项目开口位置,宽度审批;对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项目提出审查意见 。 2、 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已建成道路开口工程需占用或挖掘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车行道、人行道、广场、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跨河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路灯、地下通道等构筑物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道路开口申报的流程: 1.一般的道路开口为小区、商业或者学校的开口。 2.先确定开口的位置,这时候就需要用到建筑的规证,看看当时规证审批的是多宽的开口,那么我们开口就要按照规证上的来,不得更改,否则不会批准的。 3.接下来就是要设计出图,根据地形图来设计开口,包括平面图和交通平面图。最重要的是交通平面图。 4.现场踏勘,设计人员不能只看规证就设计出来,也需要现场看看周围的环境。现场进行拍照。要对开口的前面、左面和右面进行拍照。 5.开口交通设计图做出来后就要根据交管局的规定作出开口申请和开口申请表。 6.带着开口申请、开口申请表、设计图纸和规证一起去办事大厅进行现场交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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