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需要长期缴费的保险产品,只要是在60天之内,那么保险还是有效的。如果未按时缴费超过了60天,但未超过2年的话,则是保单中止期,在这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需要承担理赔责任。不过在此期间内,投保人可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保险公司同意后可继续享受保险保障。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