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借款当事人的权利有,获得借款的权利;以及贷款人未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要求赔偿的权利。借款当事人的义务有,按约定收取借款、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以及未按约定偿还时,支付逾期利息的义务。 一、金融借款纠纷怎样处理 金融借款纠纷的处理: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贷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收取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利息。金融贷款纠纷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民间借贷是否约定还款期限才有效 民间借贷可以约定还款期限。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三、民间借贷会发生哪些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会发生以下纠纷: 1、借贷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 2、贷款人不按时提供借款; 3、借款人不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借款人逾期不还本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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