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密局权利大不大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密局的职权是否大,由于没有可比性,无法肯定职权大不大。 保密局职责: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及市委、市政府,上级及市委保密委员会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指示。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保密行政管理职能。 3、制订保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及上级保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4、制定或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制定专项保密制度,负责有关保密法规、规章的宣传。 5、指导、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实施。 6、组织开展保密监督检查和技术检查。 7、督促有关部门对发生的泄密事件进行查处,参与或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采取补救措施。 8、组织、指导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编印保密宣传材料,审定宣传教育的内容。 9、制订我市保密干部和经管国家秘密人员、计算机网管人员的保密培训计划,指导有关部门开展保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10、制订保密技术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上级保密组织制订的保密技术装备配置标准,督促有关部门配备。 11、承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二条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第四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以下简称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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