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办家政公司的手续:
 1、工商局名称预核;
 2、银行存注册资本金,3万以上;
 3、找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出报告书;
 4、工商局办理执照;
 5、刻公司印章,法人印章,合同印章,财务印章等;
 6、凭执照到地税,国税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7、到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机构代码证;
 8、银行开立基本户。
 
 法律客观: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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