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全电发票要抄税,全电发票,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去介质、去版式、标签化、要素化、授信制、赋码制为基本特征,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新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简单对企业来说,就是换了开票方式,和目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差别不大,特别是对有使用过服务器开票、托管开票的企业会很熟悉,就是换到电子税务局网页开票了。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开具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简单说,就是开全电发票不需要税控盘,不需要领票了,企业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开具发票,发票开出后才给予一个号码,所以会有A公司开出全电号码是0001,B公司开出的全电号码是0002,C公司开出的全电号码是0003。全电发票的样式会比原来增值税电子发票简洁,销售方购买方地址银行不再显示;最下方去除收款人、复核人,仅保留开票人;右上角仅发票号码和开票日期,去除发票代码、校验码、机器编号信息。注意全电发票仅有发票号码,没有发票代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