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 组织机构代码 证书的 个体工商户 ,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