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女双方离婚后,夫妻关系即为解除,无法就身份关系再次提起诉讼,但是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争议时,协商不成,是可以提起诉讼的。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婚内存在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仍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离婚后有以下情形可以提起诉讼: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分割的约定; 3.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 4.离婚后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或请求增加抚养费; 5.离婚后发现对方婚内与人同居或者有私生子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离婚协议书写了签了以后还能反悔吗 离婚协议书已经签了,对离婚这一决定不可以反悔,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一、对财产分割内容反悔的。二、离婚后法院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己财产的。三、发现有漏分财产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