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费可以打折吗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购房者未入住新房但仍需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公共性服务,小区内的管理工作不会因为少数业主不居住而减少。业主们应依据合同支付管理费用,否则将不被支持。物业费打折有两种情况,空置房缴费手续和按空置房费用缴纳。 法律分析 根据所提供的规定,如果购房者尚未入住新房,他们仍然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责任,这是根据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所确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来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其实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不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2.虽然个别的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居住,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以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的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减少工作量以及费用支出。 3.物业管理公司基于合同来履行义务,业主们同样也应依据合同来履行支付管理费的义务。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居住就停止,因此无论业主是不是实际居住,从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就应交付物业管理费。 4.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 物业费打折从什么时候算起 有两种情况: 1.新购房未装修且近期不准备装修入住的.在你办理收楼手续时,就可去物业公司办理空置房缴费手续。 2.已经入住,且已经空置六个月,那么从第七个月起可以按空置房费用缴纳。 注: 1.此打折费用只涉及到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都还得照常缴纳(比如暖气费等)。 2.必须签订空置房协议(保护双方权益)。 3.需要双方一起抄水\电表基数并确认签字(如在空置房期间读数有变化,业主需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买了新房没有入住的话,不要忘记交纳物业费哦,虽然需要交纳物业费,但是物业费打折。法律依据《物业收费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包括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以及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应当按照本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实行明码标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进行管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结语 购房者应该明确自己作为业主的责任和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会按照合同提供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居住就停止工作。如果业主没有实际居住或者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应当依据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费打折从办理收楼手续时开始计算,空置房费用从第七个月起开始计算。如果业主需要办理空置房缴费手续或者已经空置六个月,就可以从第七个月起按空置房费用缴纳物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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