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京市电动车新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2019年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即“新国标”正式实施。原《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备案目录》作废,旧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止登记上牌。南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新的标准,严格规范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针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的情况,未在4月15日前上牌的,一律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登记期截至2019年6月15日。对于已登记备案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临时号牌,使用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一律禁止上路行驶。6月15日之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能申领临时号牌,而没有临时号牌就不能上路行驶。
    法律依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25km/h.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5m,车体宽度不大于0.45m,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kg。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11: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