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北京北京临时身份证办理可以在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临时身份证办理需要的资料如下: 1、户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平面标准照片一张; 3、派出所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收据。 综上所述,身份证是每个公民非常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需要用到身份证的地方也是非常的多。但是生活中如果身份证丢失了,又必须要用到身份证,那可以申请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第五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