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3年后不起诉就作废吗 |
释义 | 一、欠条3年后不起诉就作废吗 1、欠条过了三年诉讼时效的还是有效的,但是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请求法院不一定会支持,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丧失了胜诉的权利,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应当在诉讼时效内行使,避免自己的权益得不到维护。 2、欠条永远有效,债权人永远都有权持欠条向对方要求还债。债务就转换为自然债务,就是说债务人自愿还款债权人才能保有债权。但是借条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期限,那么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债务也不会过期。 二、欠条不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视为无效: 1、必须是能够证明有欠债事实的内容。就是说欠条上要有明确的欠债人、债权人、借钱时间、金额等必备要素。 2、必须是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如果这个欠条必须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 3、欠条内容取得的过程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欠条仍然有效,只是要求还款的请求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除非对方主动还款。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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